民国时期的女性同性爱欲与情感实践 | 酷学研究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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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言计划”是由同语发起的共学社群,支持有志于多元性别研究的青年发展。


酷学会”是青年学生、学者展示自己多元性别研究的平台。研究成果经投票后,获得奖励与认可。“酷学会”旨在增进青年多元性别研究者社群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展示和促进本土多元性别研究论述。



2022年底,第二届青言“酷学会”于线上成功举办。三场直播中,10位青年研究者展示了自己的研究,同青言导师青年学者公益人评议嘉宾交流,并回应了现场大众学术评审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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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8日是国际妇女日,在3月,我们呼唤社会提高对性与性别少数妇女议题的认识和关注。第二届酷学会,也展示了两篇聚焦性少数妇女的生活、权益和历史的研究,上期我们一同回顾了关于女同亲密伴侣暴力的研究,本期回顾呈现的是第二篇——



民国时期的女性同性爱欲与情感实践——以陶思瑾案为考察中心


研究者:西西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在读


研究兴趣:中国近现代社会文化史、性/别研究、影视人类学等



【研究概述】


同性恋(homosexuality)作为一种身份出现于19世纪末西方医学的类别建构,由欧洲的性科学而流传开来被人们广为使用, 但民国时期的同性恋爱话语经由日本转译为“同性爱” 。


在当时,“同性爱”并非是一种性少数人群的身份认同,而是一种另类的同性恋现代论述。20世纪20年代,随着西方性学知识在中国的译介与传播——其中章锡琛主编的《妇女杂志》发挥重要作用——同性恋爱备受知识分子与社会舆论的关注。


案件概要


1932年杭州两名女学生因同性爱猜忌而引发的惨杀案,即陶思瑾案,引起了极大社会反响,历经杭州地方法院、浙江省高等法院以及全国最高法院三级审判,共一年余才得以最终判决。


陶思瑾与刘梦莹为西湖艺校的学生,也是关系甚密的同性恋人,陶思瑾在哥哥陶元庆去世后,因经济窘迫借住在其兄好友许钦文家。因刘梦莹持续怀疑陶与本校女教教员刘文如发生恋情,在一次激烈冲突中陶失去理智拿刀砍死刘。


私人情感的展露


陶思瑾与刘梦莹之间的私人感情是本次案件的关键。在数次审理中,两者的关系与情感逐渐清晰,一开始难以厘清的真相也呈现出相对真实的内核。


陶的供词从最初的“被胁迫一同自杀”;到因为刘梦莹曝光三年秘密而被威胁,承认杀人,但不承认先杀,杀人只是为了正当防卫,并未明确提及到底是什么秘密;再到最后因为刘梦莹再次提起与刘文如相关事情并进行生命威胁,陶担心两人恋爱情形公之于众,一时被激怒失去理智而为……


这些供词伴随着一次又一次的审讯。在现代国家法庭的权力运作下,陶思瑾的情感表达与案件进展相互促进:案件发生后的三个月期间,陶思瑾从闪烁其词到主动吐露感情“我始终很爱她”,在复杂的时代下终于将个人同性恋爱的情感直言不讳地表达出来。



陶刘之间的同性情感实践在被公开的日记中充分呈现。


有订婚的坚定誓言:


“我俩缔结了一种永久的盟约,为永久保持我们的情爱,决不同男性结婚了” (陶),


 “我们预备新年去买二个的戒指,表示我们已经订婚的条约,是我们的纪念呀。我是多么的高兴呀,我们的同性爱,是多么的伟大与圣洁呀”(刘);


也有在面对受异性困扰时的脆弱与互相支撑:


“我挚爱的友人,那能轻然见她陷入阱中呢,我心上的悲哀,是不能言述的,这不啻是自身的灾殃,在星光灿烂酷风并冽的昏暗中,我俩紧紧依偎痛哭哀怜自己的不幸,恐惧将来的遭遇。”(刘);


还有不可避免的误解、不安与冲突:


“思瑾你愿意与刘文如离开么,你假使不愿,我可像一本沙乐美一样,把她所爱的人杀去呢。”(刘)



图源|网络


男性的在场


由于案发现场在一名男性许钦文家中,但他并无在场证明,纵然有如此真实的日记佐证同性爱的存在,法庭与舆论大众依然沉浸在两女一男的三角恋范式的恋爱想象中不可自拔。死者刘梦莹的姐姐、或是湖南同乡都认为许钦文为本案导火索与罪魁祸首,请求以“预谋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他们采用三角异性恋范式进行解读,一方面限于传统认知,忽略女性也有行动自主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在异性恋范式下对“真相”的维护,男性是必不可少的,缺少男人的爱欲关系是无法想象的,只有将男性纳入事件核心才是合理的。换言之,社会对女性同性爱欲的否定与拒绝,突出男性在爱欲关系中必然在场的性规范



浪漫主义者的探索与迷惘


在一次狱中访谈,陶思瑾将自己和刘梦莹归结为“时代的牺牲者”,这场悲剧是由“理智与感情的冲突”所致。


20世纪20-30年代,中国知识分子关于爱情与性的讨论层出不穷。追求神圣的恋爱至上主义,Ta们浪漫主义反叛者的表面下,实质是建构自我全新身份模型的一种探求


这种探索对自由主义女性知识分子而言更为艰难,尤其是同性爱者身份的认知。五四与新文化运动在为青年们带来更多的可能性与开放性的同时,也意味着迷惘、苦闷与失落。



被束缚的女性欲望


在这场悲剧之前,本土语境下的女性同性爱也并非绝对隐匿。校园中,女性同性爱作为一种情感状态与关系存在非常普遍。


有共同生活的一对女性同性恋伴侣深感现代婚姻制度对女性的束缚,在报刊上号召“同性爱作为一种主义”应当广而告之,但受到了该报编辑的严厉批判。


陶思瑾案后,一名“优美地过着秘密的甜蜜生活”的女同性恋者产生困惑与疑惧,问刊《怕做刘梦莹》,而编者的回答则十分强硬地劝告她们应当尽早断绝“猥亵的”同性恋爱。


在这些案例中可见中国近代男性自由知识分子对于女同性爱的双重忧虑,他们以异性恋作为唯一的范式束缚女性欲望。



话语的负面转向


1920年中期以后,经过以潘光旦为代表的留欧/留美学生主导的性科学知识系统性翻译与整理,*蔼理士*的理论开始产生更大的影响力,同性恋爱倒错(变态)说的论述主流化。30年代“陶思瑾案”产生了极强的负面效应,加速了同性恋话语在中国的整体负面化转向,抑或固化了变态、精神病的病理印象。对同性恋恐惧、担忧与厌恶的态度甚嚣尘上。在随后的沪战等民族危机之下,强势的“革命”、“优生民族主义”等国族话语成为主流,“恋爱至上”主义与个人主义逐渐退潮,同性爱的讨论也不再丰富。


*哈夫洛克.霭理士(一译埃利斯,又译霭理斯,1859-1939)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英国著名的性心理学家、思想家、作家和文艺评论家,代表著作《性心理学》。他认为人类的性倾向深深地埋根在人的生物本性里:“生理与病态之间,找不到不可逾越的界线。所谓常态与病态,无非是各种不同的变异。形形色色的性歧变,虽然与后天的教养有关,终究大半是先天气质的结果,根柢极深。”




【嘉宾评议】


鸽子


社会学青年学者

青言计划导师


西西的研究让我想到我在青言指导的学生袁子阳的研究,讲民国校园里的同性爱,研究资料也主要是报刊。但相比袁子阳的论文关注民国的教育当局对同性爱实践的话语和规训,西西的研究更偏向司法与法律的视角。


有提问问到了案例间比较的问题,其实围绕同一个案件,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切入做比较和研究。比如从媒体、知识界、教育界等,你就会看到很多不同话语的生产,以及这些话语之间的裂痕和矛盾之处。作为研究者,恰恰可以去从中挖掘有意思的地方,探索进一步引发你研究兴趣的点。西西这个研究非常有趣,我觉得可以向两方面拓展。


一是可以往法律视角拓展,涉及到民国整个的司法变化。因为也有学者谈过当时跟性相关的法律实践的变化,地方司法档案里涉及鸡奸行为,在这种关系里去定义性别角色等等。


二是,这个研究中很重要的主体是公众,公众的想象。我想“公众”还可以再细分比较,一方面是媒体所呈现出来的公众想象,另一方面是通过其它史料探究彼时亲身在场(如旁听庭审等)的公众的表现,基于公众的理解,这会是很有趣的一个点。我们知道公众的话语经常是被塑造的,那在此事件中,公众的话语框架本身是从哪来的


从比较的角度,你会发现,当时很多报刊喜欢用一种格式化的故事模式撰写“校园同性爱的悲剧宿命”。这类模式有很强的猎奇色彩,倒也并不出乎意料,因为近代中国的通俗报刊,很多都要靠猎奇。但另一方面,除了这种耸人听闻的报道,又有很多来自于学界、知识界、大众的话语,国族主义的、救亡启蒙的……而且不仅是当时的中国,当时整个世界都深受社会进化论的思潮影响。所以还有一些看似严肃的反思与讨论,试图用某种“西方的”、“科学的”角度去观察,尽管用今天的眼光看它们可能不再是科学。这样的舆论框架又会影响公众的关注和讨论内容。


当时的人呢,像西西提到的*李海燕的书*里也写到,一方面是女性解放,一方面又有新式的同性的恋/爱。同性的恋和爱之间界限不清,却明显与对其相反的两种认识相关,存在着内在的张力:(同性)友情被肯定;涉及性的方面则很模糊,既有“解放”的期望,同时又必须成为某种说是规训的也好,或者说与更直接的权力运作模式相联系的一种方式。


*李海燕:《心灵革命:现代中国的爱情谱系》,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


图源|豆瓣


知识界一方面在渲染同性爱的负面部分(腐朽、淫乱),但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承认这一事实:青年学生,作为当时中国最富有新知识的群体,在被知识界寄予了解放理想的同时,又确实沉迷于其无法理解的性欲的表达和实践里。今天我们能够看到史料展现了知识界的矛盾心理,可能TA们提倡“合理的开放”:既要突破过去的禁欲主义,又要引导以当时的西方理论为基础的“科学”的性心理。


然而,以上各种各样的话语,其实都没有承认个体的私人情感的内在正当性。时人对于青年学生的期待中包含着很多矛盾,却都脱不开规训,如陶思瑾她们的个体情感的部分,则始终没有得到承认。我们今天看民国时期,还是会心有戚戚焉,可能因为与我们的现实有所对应。




【现场问答】


1.

提问:西西的学科背景是?


西西:我是学历史学的,比较侧重史料,在性别角度或是理论上的分析比较欠缺,也是我还需要努力的方向。


2.

提问:最初怎么接触到这个选题的?


西西:之前有听说过这个案件,但具体接触是在李海燕老师的书《心灵革命》里,在讲述民国时期的女性负面案件在社会舆论中的呈现时,提到了这一案件,讲到当时人们对这种案件更多关注的是三角桃色新闻。虽然当时书中是一句话概括,但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让我觉得很有意思,让我想要更多了解这件事,就找了很多史料。


3.

提问:当时有名人评价这件事情吗?


西西:有,而且有很多。但这不是我本次的侧重点。如果感兴趣,可以推荐大家读李世鹏的《陶思瑾案与民国女性同性爱话语——公众舆论中的情感和性别》,这篇文章重点通过此案之后的社会讨论来反应公众舆论对案件的想象与介入,主要从名人和外界的评价入手。


4.

提问:陶思瑾案和其它案例的比较分析?


西西:在我这篇文章中没有涉及到。女性同性爱的情杀案其实在当时有很多,但相对来说的社会反应和曝光度没那么高。也有女同性爱当事人因为感情原因自杀,有报道,但没有特别多。


5.

提问:找史料的时候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有意思的事情?


西西:找史料时发现资料库(学校买的报刊库)不是很全,我就去学校的报纸阅览室,戴上手套,每天翻,一页一页翻当时报刊的影印本。这个当时觉得比较有困难,但还是有序地解决了。


在找史料和读史料时比较困扰我的问题是,研究案例的相关内容当时在报刊中更多是一种猎奇,噱头,那么我该如何把这些日记再次展现出来,如何去平衡这种心理?非常私密化的情感在我这里出现,又会在什么样的情景下再次被人猎奇地观看?在审视一百年前的这件事情时,应该以怎样的语言或结构去阐释才是一种合理的方式,而不是一种很猎奇的目光去看待它,这是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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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票时间为7天!3月30日凌晨截止。读者投票结果将在全部研究回顾发布后集中展示,希望各位读者朋友积极参与!


文案|西西,桂鱼,N

编排|浣熊、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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