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言沙龙×逍遥法内
由同语发起的「青言计划」,
旨在支持有志于多元性别研究的
青年学生学者构建共学社群。
第一期沙龙主题为
“中国LGBT+青少年群体的生存状况”
上期沙龙回顾中,
我们分享了三位嘉宾各自的研究与实践:
分享环节结束后,几位嘉宾
围绕报名阶段收集的问题展开讨论,
并一一回应伙伴们实时提出的问题。
本期我们整理了几位嘉宾的回应,
供大家参考。
本期看点
1. 怎样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保障LGBT+青少年权益?
2. 在校园中建立多元性别学生社团可行吗?
3. 家庭、学校怎样减少LGBT+青少年面对的歧视和暴力?
4. 研究和实践对LGBT+青少年权益的未来有什么意义?
1
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保障LGBT+青少年权益,
目前还存在哪些障碍,可以如何改进?
图源gettyimages
飞飞:
目前我国与受教育权相关的立法较为完善,包括:去年刚完成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了加入对校园欺凌的定义,并规定学校有责任开展防治欺凌的培训。同时增设欺凌的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相关主体一旦发现欺凌现象,应立即向公安机关和行政部门报告。未保法还要求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学校等相关机构应邀请社工开展预防欺凌的心理健康教育。
在教师作为实施主体的层面,《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不应实施变相体罚、侮辱人格尊严的欺凌行为。
今年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则对防控校园欺凌和性侵害做出具体规定,包含对欺凌的列举式说明。
但是现有法律仍存在性/别视角缺失的问题,没有意识到性与性别少数学生因为传统性别规范更容易遭遇性别暴力,承受着更为严重的后果。需要警惕的是,社会固化的性别气质相关的文化规范,会导致对LGBT+群体校园暴力的正常化和体制化。
罗鸣:
目前法律和制度存在四方面问题:
1.无歧视原则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确定的四大基本原则之一,我国法律原则中对非歧视的界定只提及性别歧视,没有涉及性倾向、性别认同和表达。也就是说,SOGIE维度不在国家最高层立法的核心原则之中。
2.立法空白让成年人、具有公共权力者拥有更大的裁定权。例如,没有关于激素替代疗法的立法规定,使得医生具有很大裁定权;
3.在有立法规定的方面,法律和法律之间存在矛盾,上位法和具体政策管理方法之间存在矛盾,衍生出一系列问题。
4.未成年人身份还会带来特殊的困境,当监护人成为侵犯权益者时,未成年人寻求帮助会遭遇许多麻烦,因为律师、社工、心理咨询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时都需要监护人的知情同意。
2
家庭、学校这些支持系统,
可以如何减少LGBT+青少年成长中
面对的歧视和暴力?
图源pdxmonthly
罗鸣:
家庭中父母对LGBT+孩子的接受度低,学校的情况模糊不清。总体来说,家庭、学校的相关成年人对于多元性别的了解非常少,经常出现孩子向父母出柜、(跨性别青少年)表达进行激素干预的想法,被家长当作是孩子不成熟的暂时性表现。基于性与性别的原生家庭暴力也来源于父母的不了解。学校的情况与此相似,立场看似中立,实为模糊和忽视,对多元性别也缺乏相关了解。因此未保法把性教育纳入立法规范相当关键,知识学习和观念的更新对于家庭和学校非常重要。
废鱼:
多元性别友善教师的存在也相当重要。北大有位教师,十几年坚持开设关于性健康教育的课程,她的课堂为讨论LGBT相关内容提供了环境。北同曾经联合ColorsWorld,策划活动寻找身边的友善老师,组织论坛邀请各位老师共同探讨如何为青少年提供更友善的环境。在教师个人层面,我们可以尝试通过解释和科普,争取发展更多的友善教师。
飞飞:
在中国政法大学,刘晓楠、郭晓飞等老师都开设过LGBT相关课程,刘晓楠老师还会举办社会性别和人权师资研究班,鼓励其他教师开设性别平等、性别与法律相关的课程,介绍多元性别知识。
学校是重要的场所和系统,有责任保护一切学生免除暴力和责任,构建友善包容多元的校园环境制度。目前,对于性少数群体来说,并不友善的人际环境,和反歧视制度的缺位,会限制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实现。因此,应该对教职工进行多元性别培训,要求他们在教学和校园服务中尊重与支持性少数学生。学校也有义务建立相关制度,如在校规中规定禁止暴力歧视,要求保持友善多元。在我们的研究中,采取分层上报处理措施的几所学校,基本没有发生对性少数学生的欺凌。
3
在校园中建立多元性别学生社团可行吗?
废鱼:
校园中有一些没有正式注册的性别社团小组,这样的身份在某些情况下有更大的自由度。
飞飞:
性别社团的特殊在于有些社员不太愿意出柜,不注册可以保护社团的隐私性。不注册也会面临更少的行政任务,不受审核系统限制,可以相对自由地开展活动。弊端在于难以宣传招募、获得资金和场地支持,这方面可以尝试使用教室、商业场地或与公益组织合作,或者尝试申报校内创业创新项目等。
4
研究和青年实践,对于未来进一步推动
LGBT+青少年权益保护和倡导有什么意义?
罗鸣:
在LGBT+青少年权益保护层面,目前存在国家政策空白和公众认知不足这两大块问题,对应的策略是开展政策倡导和公众倡导。这两类倡导都需要基于事实、数据和案例,研究可以相应提供数据支持。此外,如果研究做到前瞻性,可以提供相关框架和路径梳理,以及其他域外经验的推介。但是研究本身要出圈、引发公众讨论,则具有一定难度。
关于政策倡导,国家立法、地方政策落地时都会出现差距,不过,法律和政策还对社会有教化作用。《反家暴法》推出之后,公众会认识到家庭暴力不是私事,国家公权力会介入调节。考虑法律政策的公众倡导作用,倡导立法层面的改变尤为重要。
废鱼:
政策法律是从上到下的过程,个体在校园内外进行的自发组织实践是自下而上的过程。这个过程十分缓慢,也会遇到很多阻力,如政策、惯习、社群间的分歧和普通人的压力。其中形成联结尤为重要,在联结之中获得力量和温暖,自我赋能。以自我为单位辐射周围的人,这样的实践虽然缓慢,辐射面也相当广阔。
5
飞飞在研究中提到一位同性恋女生
被学籍档案评价影响大学入学的案例,
这种侵权案例能否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是否有公权力救济手段?
飞飞:
案例中的女生从初中开始遭受欺凌,当时学校想将她退学,她的家人请当地教委警告学校,退学一事不了了之。高中时,由于她的性倾向,教师每年都在她的学籍档案中写她“违背学生道德和伦理”。她曾因教师的恐同言论打过教委的求助电话,之后遭遇了请家长和学校的打压。因学籍档案被大学拒绝入学后,她没有进一步寻求救济,因为不知道该如何继续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其实,当遭遇因性取向曝光被老师威胁退学的情况时,有三种途径寻求救济:向校长投诉,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学校侵害权利,或是寻求法律途径,起诉侵害受教育权。如果大家身边有相关案例,可以通过社群资源寻找友善律师起诉。比如联系彩虹暴力终结所,ta们可以为遭受暴力的LGBT群体提供社工和法律援助。
彩虹暴力终结所海报
6
《中国LGBTI未成年人的生活与权益》
研究报告涉及大量数据,
这些调查的样本量和抽样方法的代表性如何?
罗鸣:
报告采用的六个研究中,样本量最大的上千,样本量小的在五十多个左右。实际情况中,大量调查基于网络,很难对样本进行抽样,样本代表性很难保证。不过,如果样本量足够大,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群体的部分情况。调查结果也可以和经过严格抽样的调查结果进行比对,例如对家暴、校园欺凌的频率做横向对比。
7
自我认同和出柜是不是
LGBT+学生比较普遍的困惑,
魔柜如何回应这些需求?
废鱼:
性倾向探索和出柜是魔柜处理的重要内容。考虑到线上陪聊平台起不到很好的面对面交流的效果,同时,很多人对于性倾向的不了解,源自对性别相关知识了解不够全面。魔柜会介绍更全面的性别划分和被广泛认可的性别理论,如性别姜饼人,帮助对方进行自我定位。
关于出柜问题,大部分人面临的压力来自家庭和长辈,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普遍的建议是做好充足的准备,尽可能收集到更多信息,认真评估是否适合出柜、在什么时机出柜。
以上就是6月6日沙龙Q&A部分的回顾,
“青言沙龙×逍遥法内”系列活动
七月还将继续推出,
敬请关注!
整理:Lemon
排版: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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