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保障性少数群体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与政策研究》报告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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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正值“国际不再恐同恐跨日”前一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京举行《保障性少数群体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与政策研究》报告的发布会。

报告全名 “保障性少数群体平等就业权的立法和政策研究——消除基于性倾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的就业歧视”, 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洲同志”项目组策划,并委托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刘明辉撰写,由同语协助报告的发布。

撰写者刘明辉教授介绍报告内容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太同志”区域项目为本次发布的调查报告提供支持。“亚太同志”区域项目旨在解决基于性取向、性别认同或间性人身份的不平等、暴力和歧视,同时促进健康服务和社会服务的普及。通过政府、民间组织、区域性机构和其它利益相关方的合作促进 LGBTI 人群的社会融合。

此次调查报告获得了来自同志社群(小C、明珏、小马、小高等)、业内专家(刘小楠、孙耀东、孙晓梅、李秀华、何霞、郭晓飞、窦江涛等)以及北京数家性别公益机构(北京同志中心、同语、同性恋亲友会等)的大力支持。

本次报告发布会还邀请了来自联合国驻华机构、法律界、学术界、社群组织以及媒体等多领域代表出席。

来自社群、法界以及学界的嘉宾
共同参与报告发布后的讨论环节

专业领域代表针对本次报告内容及讨论环节进行提问

 报告发现针对性少数群体平等就业权的立法和政策均存在诸多缺失 立法和政策均存在诸多缺失 
在文献比较研究和深入访谈的基础上,项目组发现超过1/5的性少数员工受过职场歧视。从5个访谈实录、5个故事和5个案例来看,受害者身心俱损,其平等就业权亟待法律予以明确并加以保障。

尽管中国法律中有多个条款禁止就业歧视,但性少数群体尚未列入法律与政策规范,现行法在就业歧视定义、举证规则、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诸多缺失。

本文通过案例与访谈实录,反映了那些被现行法律忽视的性少数群体遭受就业歧视的现状及其关于平等就业权保障的诉求,借鉴域外的经验完善相关法律与政策,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和出台政策建议,并论证了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针对以上问题,
本次报告提出了什么建议?

项目组建议,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反就业歧视法》作为远期目标,将人社部出台《关于保障性少数群体平等就业权的通知》作为近期目标。

“通知”以政策形式禁止针对性少数群体的就业歧视,对“性别”进行扩展性解释,涵盖间性人、跨性别者及其性别表达,规定认定就业歧视的标准、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健全联合约谈机制、明确违法者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鼓励用人单位实施对性少数员工友好政策,以及加强相关培训等具体规范。


更多具体建议参见如下:
综上所述,本报告希望通过完善立法与政策以确保消除基于性倾向、性别认同及性别表达的歧视,保障性少数群体的平等就业权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进而实现中国政府关于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不让任何人落伍”的承诺。

以上诉求不仅符合联合国的要求与中国政府的施政方针,也符合现实的迫切需求及国情民意。

我们应当呼吁立法明确保障性少数群体平等就业权,并出台加强培训等政策提升管理者多元性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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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Rachel
编排: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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