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跨性别马女士拿到判决,维权还会继续吗?

邹杨 同语

2020年6月24日,针对中国首例以“平等就业权纠纷”立案的跨性别就业歧视案,杭州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法院认为上诉人主张公司基于性别歧视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不足,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事人马女士及其代理律师表示将继续提交再审申请。“就算没有结果,我也必须做这个事情,我就是想让更多的法官、公众,看到我们的存在。”


二审开庭前的小马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让我们一起梳理马女士案件的始末,看看对二审结果的解读。希望大家能一起关注马女士,继续支持她的发声!



案件始末

完成性别重置手术后突遭公司辞退,跨性别者小马于去年 8 月提起国内首例平等就业权诉讼,请求被告公开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新闻线索 | 中国首个跨性别平等就业权案即将开庭》)。去年 12 月,一审于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刚刚,中国首个跨性别平等就业权案开庭了》)。


今年1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 驳回小马的诉讼请求, 小马随后提起上诉(《新闻线索:上诉!杭州跨性别马女士案二审即将开庭》)。5月28 日下午三点,二审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快讯|二审开庭!中国首例跨性别平等就业权再次打响!》)。


6月24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马女士及其代理律师表示将继续提交再审申请。


二审判决书原文



二审结果

1. 用工自主权 VS. 平等就业权

(公司可以开除任何员工?还是尊重员工的平等就业权更重要?


从二审判决可以看出,法院认可公司存在差别对待的事实,但是将其全部归入了用工自主权的范畴:“即使xx公司对与xxx(本案当事人)存在类似严重过失达四次的员工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也未超出其形式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合理范围。”


只要具有合法的解除理由,那么便属于用工自主权的范围,在这样的思路之下,只有“完美当事人”才有胜诉的可能。本案的代理律师王永梅认为,最高院在 2018 年底增设平等就业权纠纷的案由,就是为了限制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在法庭上,律师还通过类比阐释了这一观点:“如果用人单位只处罚那些违反规章制度的女性员工,而不处罚违反规章制度的男性员工,看上去这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实际上已经侵犯了女性员工的平等就业权。


从其他就业歧视案的结果来看,合法理由也并非“用工自主权”的充分条件。在去年十月判决的平等就业权纠纷胜诉第一案中,当事人樊女士将怀孕的信息告知主管领导后,公司便以迟到、早退,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虽然樊女士确实存在迟到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但法院认为:“迟到的行为一直存在,但是辞退则是在领导得知其怀孕后才发生。因此,可以认定公司辞退樊女士的原因是怀孕而非迟到。”


可见,平等就业权纠纷与劳动争议存在差别,后者出发点为辞退的合法理由,而前者的出发点则在于不合理的差别对待。在上诉状中,王永梅律师希望二审判决能够有所突破,走出一审判决中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思路,真正从平等就业权的角度进行事实认定和法律分析。


但是,从二审判决来看,即使法院认可了“差别对待”,却仍然直接将其归入“用工自主权的合理范围”内,没有对“合理范围”进行任何的论证和阐释。可见,“平等就业权”的新案由虽然确立,但却没有真正地被“适用”


2. 当我完成了性别重置手术

(同样是性别重置手术后遭遇就业歧视的案件,区别在哪里?


近日,#当当网男员工变性以旷工被解雇#登上微博热搜,一份判决书引发公众热议。


热搜截图


判决书中提到:

“我们尊重和保护变性人的人格、尊严及其正当权利,是基于我们对于公民的尊严和权利的珍视,而非我们对于变性进行倡导和推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规定,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 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上述法律条文虽然并未明确规定劳动者不因变性而受歧视,但劳动者因为进行性别置换手术而转变性别并获公安机关认可后,其享有平等就业不受歧视的权利,应系其中之义。”


同样是完成性别重置手术后被辞退,看到这一判决中体现出的包容与关怀,马女士坦言:“我都看哭了。”特别是判决书中提到性别重置手术的部分,让她回想起自己被辞退的那段时间。


该判决认为:“高某某的病情亦具有特殊性和私密性,从诊断到手术再到康复和社会复归,都需要一定的康复时间社会适应过程”,因此,不应对其不合规章的请假行为严加苛责。同时,法院也没有认可当当网提出的当事人的岗位已被替代,且高某某的身体状况不能适应公司的工作强度的主张。


康复期、原岗位取消、不能适应工作强度的指责……这些也是马女士在被辞退过程中所经历过的困境。手术完成后,她回到工作岗位不到一个月即被约谈。人事主管提出原岗位将被取消,马女士的身体状况又无法适应高强度的艺人助理工作,也不知道安排其“跟男艺人还是女艺人”,劝其主动离职。在协商无果后,公司便以迟到为由将其开除。


“其实一开始公司跟我说,不能请病假,只能停薪留职,由我自己缴纳这段时间的医保和社保,我还是非常感恩的心态,因为想到手术做完后,就能以一个新的身份在这个社会上工作了,就觉得非常开心和满足。但是没有想到,这样的‘留职’只持续了一个月。”


当时正好是春节期间,突然收到辞退的邮件,一下子就失去了经济来源,因为手术之前的积蓄也花光了,正好我租的房子也要到期了。在那段时间里,虽然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但也必须得出来找房子,找工作。经常为了省钱坐两三个小时的地铁和公交去面试,因为久坐的话刀口疼,必须得带着一个坐垫出门,有时没有座位也只能站几个小时。”


完成性别重置手术后,家人的不支持、身体的康复期,再遇上就业歧视,往往使得TA们陷入更艰难的处境。因此,这次当当网案的判决,让跨性别群体感到非常振奋。


在律师和专家的鼓励和帮助下,马女士决定继续申请再审:“就算没有结果,我也必须做这个事情,我就是想让更多的法官、公众,看到我们(跨性别者)的存在。”


同语也将继续跟进案件后续,敬请持续关注!欢迎关注、报道和转发!

采访联系:请加马女士微信号(Jessy_Ma1027),采访当事人和本案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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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杨

排版:2丹

责任主编:C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