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瑞士日内瓦时间2019年7月1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1届常会以27票赞成、12票反对、7票弃权通过了决议草案A/HRC/41/L.10/Rev.1(以下简称L.10),将“防止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暴力和歧视问题独立专家”(以下简称“独立专家”)这一任务延长三年。与三年前设立独立专家时23票支持、18票反对、6票弃权的形势相比,这回的比分可以说是更加有惊无险,精彩无限。
为何有惊无险呢?却说反对阵营的主力伊斯兰合作组织(OIC)在“身在伊斯兰,心在欧盟”的阿尔巴尼亚经年“叛逃”以外,又“流失”了突尼斯,虽然一边厢提出了十份意在使L.10无效化的修正案,然而这份努力终究未果,十份修正案均遭理事会多数否决。
再说说这精彩无限。且看另一边厢,支持阵营中的南美国家集团在此次独立专家续任战中不仅打了前锋,还得到了卢旺达、南非、斐济、突尼斯、古巴与尼泊尔一众非西方国家的支持,一洗往日“性与性别少数权利是西方价值”的局面。这是在以实例说明,包括伊斯兰世界(突尼斯)与社会主义阵营(古巴)的非西方社会,同样可以且应当在保护性与性别少数群体权利上大有作为。
自然,由于决议草案L.10修成正果,得了41/18这个加封(即“人权理事会第41届常会第18号决议”),多元性别倡导届也当真如节日一般,欢乐颂之音此起彼伏。
虽然笔者我音痴一枚,张口跑调,但我看着人家唱,也是很开心的。
然而——是的,正所谓给《欢乐颂》谱曲的碰巧也是编排出《命运》啦、《悲怆》啦这般名曲的,每一个开心背后,都有一个“然并卵”的转折;而吃瓜群众也并不都是伟大的艺术家,虽不能扼住命运的咽喉,然而也并没失聪。
人权理事会第41届常会里的这个音色洪亮、绕梁不散的转折,就叫做“虽然独立专家续任这一国际战打赢了,然而中国投了反对票,这对多元性别倡导在中国的局部战役,算是有什么卵用?!”
笔者看到投票结果,也伤心了好一阵子。
不过,当笔者冷静下来,就注意到了另一枚有用的“卵”,这就是隐藏在由伊斯兰合作组织国家(减去阿尔巴尼亚与突尼斯)提出的十份修正案表决结果中的一枚“彩蛋”。
话说这十份修正案是个啥内容呢,大概是这样的:
修正案L.27,要求把L.10决议草案的标题给改成完全不带“性取向与性别认同”字眼的一般性标题。说白了,就是一招改名换目。要说下手,难有比这个更“釜底抽薪”的了。
修正案L.28,要求在L.10里加入反对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等歧视的段落,然而又并不在列举出的歧视理由里加入涉及多元性别的内容。这个修正案,是一招声东击西。
修正案L.29,要求在L.10的序言部分里加一段强调保持客观性,避免对抗性的内容,这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不过公平地说话也确实说的有几分在理。
修正案L.30和L.28很相似,实质上是要求L.10把重点放在防止种族歧视与排外等不容予现象上,目的是淡化L.10在多元性别议题上的专题性。
修正案L.31,下手又狠了些,打的是“不干涉内政”这张牌,要求在L.10里明确谴责通过经济制裁与撤援等手段干涉国家内部事务的做法。这个话题即使在学术圈里也争议颇大,可谓是触及了国际人权倡导的“伦理性”问题,在这里暂且不做展开。
修正案L.32,说的是对强加概念与观念的做法表示“关切”。
修正案L.33和L.36,打的都是尊重“国内法律”、“发展优先事项”,“宗教伦理价值”与“文化背景”这张王牌。
修正案L.34、L.35和L.28基本是一个意思,不过针对的不是L.10的序言部分,而是其有操作性的部分,整体看来还有那么一点为了凑10这个吉利数而冗赘的嫌疑。
诸位可能会想,既然中国不发一言对决议草案L.10投了反对票,那么针对这十份“敌意大大滴”的修正案,自然投的就都是支持票了?
你们都错了!
虽然中国在L.28到L.36这九份修正案表决时投的都是支持票,但在就杀伤性最直接的L.27进行表决时,中国投的却是弃权票,弃权票,弃权票——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有图为证,不是我瞎编的:
修正案L.27表决结果。数据来源:HRC extranet
你说你反对就反对吧,又反对得很不彻底啊!这个弃权票一投,这意思莫不是说,嗯,要求续任独立专家这个事情可以有,我不支持给这个事情换个不相干的名目。当然,从更谨慎的角度出发,这也有可能是中国想要和L.10正面对峙。然而……真要正面出击,这也得是对投票结果有几分把握才有意义,而各路神仙在事先预测投票结果时,不乏“表决过程虽会是一场血雨腥风,然而独立专家大约还是能够续任”的主张。
这么一盘算,中国的弃权大有深意啊。
有人或要问了,这十连发的修正案都要一个一个投票,莫不是这里本来想投赞成,然而投错投成了弃权?
问的好!这其实是不太可能的。首先,L.27这最有杀伤性的修正案,是所有修正案里最先经投票表决的。退一万步说,就算要投票投累了手一抽筋投错了,不带你在议程中第一个投票的节骨眼儿上就投错的吧?
那又有人问了,这有十个修正案呢,说不定第一次投的时候立场不坚定,态度不端正,投的不认真,就投成弃权了呢。
问的好!这其实更不太可能了。结合其他国家在十份修正案和一份决议草案上投票的结果可知,即使是投票支持决议草案的国家,也不是就铁了心反对所有修正案的。比如,突尼斯和古巴虽然在决议草案表决时投了赞成票,连“弃权”或“不投”这两堵平坦舒适的墙都没想着要骑一下,然而在十份修正案上,却雷打不动地选择了“不投”。
——我没兴趣得罪人,现下正装睡呢,你等最后投决议草案的时候再叫醒我。
决议草案L.10表决结果。数据来源:HRC extranet
实际上,对比起来看针对十份修正案的表决结果,就会发现针对每个修正案的投票结果在数字上参差不齐,支持每份修正案的国家数量徘徊在13到18之间,有相当大的波动。此外,下手最狠的L.27得到的支持者最少(且不包括中国),只有13个国家;相比之下,要求保持客观性、避免对抗性的L.29得到的支持最多,有18个国家(也包括中国)。
针对L.27-L.36十份修正案的表决结果。数据来源:http://webtv.un.org/search/ahrc41l.10rev.1-vote-item3-40th-meeting-41st-regular-session-human-rights-council-/6058366584001/?term=sexual%20orientation&sort=date
换句话说,国家在就修正案表决时,也是上了十二分的小心,这十份“额外的”表决结果,反映的也是各国的心声啊~
现在再看,中国默不出声就修正案L.27投的这一票“弃权”,到底是怎样一枚“彩蛋”呢?
——话说《桃花源记》里有这么一个桥段,说是某人听说了有桃花源这么个地方,就去寻找,然而“未果”,就是说没能产出个结果。在这里,说中国虽就决议草案L.10投了反对票,却未能得偿所愿,大约也算是 “未果”的一种了。不过,在中国就十份修正案而投出的9票支持和1票弃权里的这弃权一票中,就真没有什么柳暗花明吗?
立志寻找桃花源的各位看官,若是“欲穷其林”,还请继续关注在场。
撰稿:鮟鱇君
编辑: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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