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在UN | 允许变性,不承认同性婚姻并非因为歧视

镇小律 同语

今天是517国际不再恐同恐跨日,29年前的今天,世界卫生组织将同性恋从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中删除,同性恋正式实现去病理化。


今天,【中国代表在UN】的最后一期,将带领大家走进“普遍定期审议”程序,一起来看看中国在刚刚结束的“期末考试”中表现如何吧。


2018年11月6日,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对中国的人权状况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对于其他国家提出的有关SOGIE的议题,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进行了回复:



*视频版权归联合国所有,想要了解审议全程的同学欢迎去联合国直播网站观看[1]


 完整文字记录看这里 



【我注意到智利等国提及性取向歧视问题。中国保护LGBT,即同性恋、双性恋以及变性人群体的健康权,向所有公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投入,允许自愿开展变性手术,尊重他们的隐私和家庭。


根据《婚姻法》,中国只承认一男一女间婚姻关系,同性婚姻不被承认,这并非是因为歧视,而是基于历史、文化和价值观的因素。】




 科普看这里 


1、什么是普遍定期审议(UPR)?


人权理事会的普遍定期审议(Universal Periodical Reviews)程序,就像是193个联合国会员国的“期末考试”,需要定期就其履行人权义务和承诺的情况接受全面考察,而监考老师是由47个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组成的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


审议主要基于三份文件:


(a)国家的“答题卡(国家报告),概述了中国自第二次审议(2013年)以来的人权发展状况;

(b)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准备的平时测验的“成绩汇总”(联合国资料汇编),我们介绍过的经社文委员会、禁止酷刑委员会提及LGBT+权利的材料都包括在内。

(c)其他利益攸关方(包括民间社会活动者、国家人权机构和区域组织)所提交资料的摘要。




2、这次审议还有哪些亮点?


与委员会审议不同的是,UPR没有专门的委员会,所以整个“考试“过程都是被审国与人权理事会其他国家的互动对话。


中国代表会收到各国家表的建议和提问,然后给出评论和答复,最后,工作组会通过一份包含各国建议及中国接受情况的成果文件,这份文件将在下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


今年3月的审议会议上,中国代表明确表示,对于接收到的346条建议,中国接受了符合中国国情和人权事业发展的284条。其中,有六条与性少数群体相关的建议,中国均表示“接受并已经执行”[2]:



建议中普遍提到要防止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歧视,瑞典直接聚焦于具体的《反家暴法》的实施,荷兰更是在时间上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年)。如何实现承诺,落实建议,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动,也需要我们持续的关注和倡导。



 八卦看这里 


综合6期推送中代表的6次表态来看,人权理事会场域中的代表发言相较委员会审议总是显现出更加保守的态度,或许和该场域较强的政治因素有关。这次也不例外,中国又一次提到了“历史、文化和价值观的因素”,这句话之前也出现在投弃权票和面对独立专家时的发言中。



2017年5月24日,台湾“司法机关”公布释字第748号解释文,宣布现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权已属违宪,要求“立法机关”两年内完成修法或立法。今年的2月 21 日,台湾“行政院会”通过了《司法院释字第 748 号解释施行法》草案,规定岛内年满 18 岁的同性伴侣可成立同性婚姻关系,自5月24日起施行。[3]今天,“立法机关”高票通过这一同性婚姻专法。再过一个星期,台湾的同志伙伴们就可以直接向户政机关登记结婚啦。


我们也期待着,与台湾有着相似历史文化传统的大陆,能够在保护性少数群体平等婚姻家庭权利的问题上有所突破。




【中国代表在UN】到这里就暂时告一段落啦,在6期推送中,我们盘点了中国代表在联合国所有关于LGBT+群体的表态:


同性婚姻:有分歧,会持续关注!

LBT女性:社会越加宽容,政府提供方便

弃权:反对歧视,但需尊重历史传统

矫正治疗:非精神疾病,反对强迫治疗

反对歧视,有自主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


从2014年至今,表态内容涉及同性婚姻、矫正治疗、变性手术、反歧视反暴力等诸多问题,发言风格也从 “我女儿有一个同事”转变成“自主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


随着联合国对性少数群体权利的关注越来越多,相信这些问题的能见度也会越来越高,中国代表可能会在越来越多的场合中直面这些问题,进行更频繁的表态。这也将给社群的国际倡导工作带来了更多的机会


同语将会持续关注中国代表在UN的最新动态,在公众号和虹国际的网站(http://rainbowun.org/)上更新相关的信息。也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关注国际倡导的广阔空间,保持热情,保持坚韧,不放弃希望,不放弃尝试,让我们一起大步向前吧~



注:参考资料及相关链接(滑动查看喔)

[1]http://webtv.un.org/meetings-events/watch/china-review-31st-session-of-universal-periodic-review/5858279139001/?term=#player(1:04:00~1:04:35)

[2]建议内容见文件(A/HRC/40/6),接受情况见文件(A/HRC/40/6/Add.1)。

可以在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的文件检索网站

(http://ap.ohchr.org/documents/gmainec.aspx)上直接输入文件号检索到中英原文。

[3] 《【同婚專法1】同志33年人權路 立院苦戰13年!政院版本藍綠都出招》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508/1561364/




撰稿:邹杨

编辑:2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