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在UN | 矫正治疗:非精神疾病,反对强迫治疗

镇小律 同语

在第二期推送中,我们提到过针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的人权公约。


其实,除了针对特定群体,还有针对特定行为的国际人权公约,比如《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以下简称《禁止酷刑公约》)。


2015年11月17日,中国接受禁止酷刑委员会的第五次审议。期间,时任委员会委员的盖尔(Gaer)女士与中国代表、其时供职于司法部的杨健(音)女士就LGBTI人士的去病化等议题进行了互动。



*视频版权归联合国所有,想要了解审议全程的同学欢迎去联合国直播网站观看[1]


 完整文字记录看这里 



【好的,下面我再来回答一下Gaer 女士提及的LGBTI的问题。中国并未将LGBTI视为一种精神疾病,不会要求对LGBTI人员强迫治疗,更不会将TA们关在精神病院


当然,LGBTI人员在社会上的接受度,以及TA们在就业、教育、健康、家庭等方面遇到了一些现实问题,是一个需要认真注意的事项。但这不属于禁止酷刑公约范围内的问题。好,谢谢。】



 科普看这里 


1、什么是《禁止酷刑公约》?


1984年,《禁止酷刑公约》由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向所有国家开放签字或加入。1986年,中国政府签署公约;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该公约,其开始对中国生效。


依据公约的规定,每一个缔约国应采取有效的立法、行政、司法或其他措施,防止在其管理的任何领土内出现酷刑行为,并保护所有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2、为什么要针对“强迫治疗”提问?


“酷刑”和“LGBT”,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关系。代表也直接在发言中表示:“这不属于禁止酷刑公约范围内的问题”。


那么,为什么禁止酷刑委员会要针对“强迫治疗”提问呢?它们之间真的没有关系吗?



委员会的第2号一般性评论[2]对【酷刑行为主体】进行了解释,不只有公职人员,还“包括监狱、医院、学校……以及如果国家不进行干预就会纵容和加大私下伤害危险的其他机构和环境。”缔约国应该监管并纠正这种情况下发生的酷刑和虐待。


除此之外,评论还提到“对某些少数或边缘化个人或人群加以保护,是防止酷刑或虐待义务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中就包括“性倾向、变性身份”


可见,依据公约精神,LGBTI群体的矫正治疗属于公约禁止的范围。 



而且,打开委员会这次给出的结论性意见[3],第55、56条主动、明确地提到了“LGBTI”和“矫正治疗”。认为缔约国“未能说明法律是否禁止此类做法,是否已调查和终止此类做法,以及受害者是否得到了救济。”


同时,委员会还依据公约提出了建议,认为中国应当:



•通过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禁止矫正治疗(第16条);

•确保卫生人员和公共官员接受LGBTI人权培训(第10条);

•对强迫矫正治疗事件介入调查(第12条);

•提供适当救济和赔偿(第14条)。




 八卦看这里 


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一样,这次会探讨LGBTI问题也离不开NGO影子报告的作用。委员会在结论性意见中提到:



【“有报告称,私营和公立诊所提供所谓的“同性恋矫正治疗”,改变男女同性恋的性取向,这种做法包括实施电击,有时还包括强迫关入精神病院或其他设施,可能造成身心伤害。


委员会注意到,2014年12月,北京一家法院命令一家此类诊所为此类治疗支付赔偿金。”】



这里提到的支付赔偿金的案子,就是中国首例同性恋矫正案,同性恋者小振将【对其进行电击治疗的心理咨询中心】和【推荐该信息的百度】告上了法庭,最终胜诉,判决书中明确表示同性恋不是精神疾病,不需接受治疗。2017年,同性恋者被强制治疗19天后状告精神病院的案件也获得胜诉。


在矫正治疗的问题上,已经有了明确的公约规定、中国代表的表态、现实的案例判决,这些都能够作为LGBTI权利倡导的素材。希望这种“常识”,能够更快、更广泛地变成“共识”。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下自己的看法或者踊跃提问~


如果想要更深入全面地了解SOGIE议题的国际倡导信息,大家还可以移步虹国际(http://rainbowun

.org/)的官网继续学习。


下期见啦!



注:参考资料及相关链接(滑动查看喔)

[1] 在此次审议中,中国代表的发言为中文,视频中的英文字幕为基于此发言的翻译。视频观看地址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NsxeZZa7bQ&index=2&list=PLdexkKNXSQRmrrfTHDqtO7uhY5pHOntJx (53’00”~53’44”)

[2]在条约机构搜索网站

(https://tbinternet.ohchr.org/_layouts/treatybodyexternal/TBSearch.aspx?Lang=zh)中的“按文号搜索”中输入文件号CAT/C/GC/2,可以直接检索到中英原文,关于一般性评论(一般性建议)、定期报告、结论性意见、影子报告的解释可以参照中国代表在UN的第一、二期推送。

[3]文件号为(CAT/C/CHN/CO/5)




撰稿:邹杨

编辑:2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