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在UN | 弃权:反对歧视,但需尊重历史传统

镇小律 同语

在前两期中,我们接触了联合国的公约审议机制,这一期,我们将继续走进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决议表决现场。


与审议会议上比较积极的表态相比,中国代表在投票问题上呈现出大家意料之中(划掉)、比较熟悉的(划掉again)保守态度。


2014年9月26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就名为“人权、性取向与性别认同”的第27/32号决议进行表决,中国在投出弃权票后进行了解释性发言。




*视频版权归联合国所有,想要了解审议全程的同学欢迎去联合国直播网站观看[1]


 完整文字记录看这里 


【谢谢主席先生。中国反对基于任何理由的歧视与暴力。中国支持理事会在相关领域推动建设性对话与合作的努力。同时,中国相信在促进与保护人权时务必要尊重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宗教背景与道德价值。理事会不应对国际社会尚未达成广泛共识的议题报以过度关注,以避免理事会中的严重分裂与对抗。因此,中国对决议草案“人权、性取向与性别认同”投了弃权票。谢谢主席先生。】



 科普看这里 


1、什么是人权理事会?


2006年3月15日,联合国大会以170票赞成、4票反对、3票弃权的结果通过决议(A/RES/60/251),决定设立人权理事会,取代人权委员会,致力于维护各国人民的人权免于侵害。


理事会由47个成员国组成,由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其中非洲、亚洲各13席,东欧6席;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8席;西欧和其他国家7席。成员任期为三年,在连续两任后不能立即再次当选,中国于2006、2009、2013、2016年四次当选、两次连任。


如果人权公约是班级发布的各种守则,那么人权理事会就像是老师设置的学习委员,它负责督促班上各个同学的学习、定期组织班会讨论和学习有关的问题(人权理事会届会),提出有关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建议(人权理事会决议)、定期检查同学们的学习情况(普遍定期审议)等工作。




2、有哪些关于LGBT的决议?


2011年6月17日,人权理事会以23票赞成,19票反对,3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第一项关于“人权、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决议(A/HRC/RES/17/19)


同年11月,基于这一决议,人权高专办第一次发布正式报告:《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对个人的歧视性法律、做法和暴力行为》(A/HRC/19/41)。这预示着性少数群体的人权正式被接纳为联合国人权议题中不可回避的一项。


2014年9月26日,人权理事会以25票赞成,14票反对和7票弃权的结果再次通过关于“人权、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决议(A/HRC/RES/27/32),对因性取向和性别认同而发生的暴力和歧视行为表示严重关切,要求人权高专办更新2011年的报告。基于这一决议,人权高专办于2015年6月22日发布更新后的报告(A/HRC/29/23)


2016年6月30日,人权理事会以23票同意、18票反对、6票弃权的结果通过关于“防止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暴力和歧视”的决议(A/HRC/RES/32/2),决定任命一名防止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暴力和歧视问题独立专家。


这些决议和报告表现出人权理事会对LGBT群体人权问题的关注,对全球范围内LGBT人群的生存状况和人权倡导活动进展都进行了详实地总结,可以作为NGO在人权倡导活动中直接援引的权威参考资料[2]


遗憾的是,对于这些决议,中国还没有投过赞成票。



 八卦看这里 


在47个成员国中,有不少我们熟悉的国家,它们在投票中做出了怎样的选择呢?


虽然网络盛传“东亚三国手牵手,谁先平权谁是狗”,但是在关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三次决议中,日本韩国都投了赞成票。


与中国偏爱“弃权”相比,和我们有着阶级友谊俄罗斯每次都坚定地站在了“反对”的阵营里。同在反对阵营的还有我们的非洲朋友们(肯尼亚、埃塞俄比亚、加蓬等)。


金砖五国中除了中国和俄罗斯,巴西南非投了赞成票,而印度和中国一样,偏爱“弃权”。


其他成员国的投票状况也都可以在决议原文中看到,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继续“深入”了解。



 预告看这里 


下期视频我们将走进《禁止酷刑公约》[3]的审议现场,禁止酷刑委员会所关注的与LGBT相关的议题是什么呢?


想知道的话,就千万不要错过我们的下一期推送噢!也欢迎大家能在评论区留下自己的看法或者踊跃提问~


如果想要更深入全面地了解SOGIE议题的国际倡导信息,大家还可以移步虹国际(http://rainbowun.org/)的官网继续学习。


下期见啦!


注:参考资料及相关链接(滑动查看喔)

[1] 本视频中的英文音轨来自联合国传译官对中国代表发言(中文)的翻译,字幕中的中文为对传译官英文翻译的再翻译。观看网址为:

http://webtv.un.org/search/item8-explanation-of-votes-42nd-meeting-27th-regular-session-human-rights-council/3808532187001/?term=2014-09-26&lan=English&cat=Meetings%252FEvents&sort=date&page=4#00:12:10-00:13:16

[2] 可以在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的文件检索网站 

(http://ap.ohchr.org/documents/gmainec.aspx)上直接输入文件号检索到中英原文,也可以在虹国际

(http://rainbowun.org/)的网站上获取相关资料

[3] 全称为《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撰稿:邹杨

编辑:2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