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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les#
#les超话被封#
4月13日,这些话题开始出现在微博热搜中。
之后的几天内,人们开始积极地发声,既是为了les群体,也是为了每一个“人”表达和爱的自由。
第二期“中国代表在UN”将带领大家走进的会议现场,就和性少数妇女群体直接相关。在这次的视频中,我们不仅能看到政府的表态,也能看到LBT女性群体的参与和发声。
2014年10月23日,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对中国提交的第七、八次定期报告进行审议。委员会人权专家林阳子女士将问题聚焦于对LBT女性的歧视和医疗转化上,得到了中国代表(其时供职于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牟虹女士)的回复。
*视频版权归联合国所有,想要了解审议全程的同学欢迎去联合国直播网站观看[1]
完整文字记录看这里
【林阳子:我们也得到些消息说,对于同性恋、跨性恋(跨性别)的妇女有歧视,中国对于精神病的定义,把同性恋还说成是精神病的问题,而且有一些医学界还在要来转化这些人,还继续这种治疗,对于这些妇女的歧视好像比较普遍,我想了解一下缔约国的看法,你们是不是要确保国际关于性取向和性身份的这些医疗标准,你们是怎么看的?你们怎么样来设计教育的方案,来促进大家对于国际标准的理解、并且宣传的标准?】
【牟虹:谢谢林阳子委员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实际上呢,在中国,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是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的,不会因为你的性取向如何而遭到歧视。那应该说中国社会对这些人,这一类人群越来越宽容,中国的一些民间机构也开展了关于同性恋问题的专门研究。也有专门为同性恋群体服务的社会组织,为TA们提供培训啊、咨询啊等服务。政府有关机构呢也是尽力地为TA们提供方便,比方说为相关的组织提供注册、登记啊。比方说中国的一位著名的舞蹈家,他进行了变性以后,她的身份证政府还专门给她进行了更改。她依然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能够活跃在公众的舞台上。而且我女儿的一位同事就是一位同性恋者,这个丝毫不影响TA在单位跟同事相处、在事业上有所发展。我的回答完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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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除了上一期提到的“国际人权宪章”,联合国还有许多专门性的国际人权公约。比如保护残疾人权利的《残疾人权利公约》、保护儿童权利的《儿童权利公约》,消除种族歧视的《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就是为保护妇女权利,实现性别平等而制定的人权公约,涵盖了妇女在政治、法律、工作、教育、医疗服务、商业活动和家庭关系等方面的平等权利。中国政府于1980年7月17日签署公约,11月4日交存批准书,12月4日该公约对中国生效,是最早对中国生效的国际人权公约噢!
从八十年代至今,中国已经向委员会提交了第一至八次的定期报告。这次审议针对的就是中国第七、八次的合并报告。
2.为什么CEDAW特别关注LBT女性的权利?
LBT女性虽然在女性群体中所占比例并不高,但是,却面临着同样的、甚至更加严重的歧视。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为使命的CEDAW,当然不会忽视这部分群体。
LBT女性的权利保护多次出现在CEDAW的一般性意见中,第28号意见明确地对这种“交叉形式的歧视”进行了解释,认为对妇女的歧视与影响妇女的一些其他因素息息相关,其中就包括性取向和性别认同。这些交叉性因素使得LBT女性正在遭受着更加严重、却不被正视的歧视。
第33号意见指出交叉或复合歧视的理据包括女同性恋者、女双性恋者、变性妇女或两性人的身份,这些因素使得她们更难以获得司法救助。第27、30、35号意见中也都提到了这种交叉歧视,要求政府从多方面进行保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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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次审议中会出现针对LBT女性的歧视及扭转治疗的提问呢?
细心的朋友可能会注意到林阳子女士提问中的第一句话“我们也得到些消息”。诶?哪里来的消息?
其实,这次审议不仅收到了中国的定期报告,还收到了十多份来自中国民间组织的“影子报告”[3],这是首次有民间组织广泛参与的审议现场,其中就包括“性少数妇女群体”!LBT女性群体不仅在代表回复中被提及,而且还主动参与到了审议机制中。她们通过影子报告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实现了和委员会成员的直接对话和交流。[4]
委员会在最后给出的“成绩报告单”(结论性意见)中,还特别针对这个问题布置了功课噢,希望政府能够继续保障NGO的安全和参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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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一个新的机制——人权理事会的决议表决机制。想知道中国在有关“人权、性取向与性别认同”的决议上投了什么票,又有什么样的解释吗?想知道中国代表的表态会从“我女儿有一个同事……”的朴实版走向怎样的进阶版吗?
想知道的话,就千万不要错过我们的下一期推送噢!也欢迎大家能在评论区留下自己的看法或者踊跃提问~如果想要更深入全面地了解SOGIE议题的国际倡导信息,还可以移步虹国际(http://rainbowun.org/)的官网继续学习~
下期再见啦!
注:参考资料及相关链接(滑动查看喔)
[1] 本视频中,林阳子委员在提问中所用语言为英文,视频中的中文音轨来自联合国传译官对委员提问的翻译,而林阳子委员发言的英文字幕是对该中文传译的再翻译。基于联合国方面对此次会议的(英文)书面记录,会议现场的中文传译并未准确地翻译出林阳子委员的提问,因此视频中林阳子委员发言的英文字幕同时参考了联合国方面的书面记录,并与基于中文传译的中文字幕有所出入。在内容上,建议读者以英文字幕为准。在审议中,中方代表发言采用中文,视频中匹配中方发言的英文字幕为基于相关发言内容的英文翻译。观看地址为:
http://www.treatybodywebcast.org/cedaw-59th-session-china-2-2/ 中的“China 10 CEDAW 59th Session””
[2] 这些一般性意见在虹国际的网站
(http://rainbowun.org/)上都能找到噢,大家可以通过【数据库——基于人权条约设置的机构——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路径找到,或者直接搜索这个网页进入:
http://www.rainbowun.org/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203
[3]影子报告,来自英译“Shadow Report”一词,又称“平行报告”,是《公约》缔约国的民间组织定期向联合国提交权利落实情况的补充报告。
[4]中国妇女报:《2014妇女权益年度新闻报告|联合国审议中国消歧公约履约报告》
http://www.cnwomen.com.cn/wf/2015-01/09/content_41039_7.htm
[5]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关于中国第七和第八次合并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第32-33条
撰稿:邹杨
编辑:2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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