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同看“两会”(5):关于两会,你还要知道这些

镇小律 同语


关于两会,你还需要知道这些


在前几篇中,我们已经梳理了就业生育未成年人三个重点议题。关于两会,还有哪些绝对不能错过的议题呢?作为系列的最后一篇,我们就来谈谈这些同样值得关注、和我们关系密切的议题。


 文学、视听作品的 

 分级和审核 


最新提案

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读物及影视作品分级管理,这既有利于少年儿童读物、影视作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更有利于过滤不健康的信息,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1]      


“网络上这些低俗的文学作品,容易把年轻的读者带坏,而且还对网络文学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现在急需出台统一审核细则,并加大违规处置力度。”[2] 



往届回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回复】

(已经)“指导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修订出台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


(将)“进一步修订完善网络视听节目和《电影产业促进法》相关配套法规,强化依法管理,净化荧屏银幕,为广大观众打造健康清朗、积极向上的收视空间。”[3]



2017年6月30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审议通过并发布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其中第八条规定:“网络视听节目中含有下列内容或情节的,应予以剪截、删除后播出;问题严重的,整个节目不得播出:(六)渲染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趣味:表现和展示非正常的性关系、性行为,如乱伦、同性恋、性变态、性侵犯、性虐待及性暴力等”。


将同性恋与“非正常的性关系”划上等号,与乱伦、性侵犯归为一类,引发了巨大的舆论争议,李银河老师更是直接发文表示其“侵犯了性少数群体自由表达自己的性倾向和性偏好的权利”。[4]在「质疑《通则》内容」的同时,大家也对「建立分级制度」进行了讨论和展望。近期热议的“天一案”、“深海案”又使得这一话题不断升温。


这些内容都体现在今年的回复和提案中。是否能在《通则》的修订完善过程中去除同性恋内容的禁止规定?是否能通过分级制度给予同性恋内容“合法”的表达空间?这是目前保障表达自由的两条比较现实的路径,需要我们的持续关注和积极发声。



‖2018年北京国际电影节,展映片单中的同志电影《Call Me By Your Name》被撤档


‖同一电影节,展映电影《金枝玉叶2》中出现许多具有多元性别元素的人物和剧情设置



 艾滋病防治与感染者保障 


最新提案

“让传染病患者,尤其是艾滋病患者得到更有效的救治,加大传染病防治一线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传染病防治人员待遇政策,实行多劳多得的奖励性绩效分配政策,并设置防艾高危工种岗位工作补贴,提高一线人员薪酬待遇。”【全国人大-甘楚林】


“正确研判我国艾滋病防治形势、尽快强化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提案,建议在刑法中增加故意传播艾滋病罪,严惩故意传播者。”【民进中央】



往届回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回复】

“一、加强科普教育,开展健康宣传;

二、开展检测咨询及自我检测;

三、提高治疗覆盖率和病毒抑制率(实施免费抗病毒治 疗,调整药品目录);

四、加大艾滋病研究科研投入”[5]


一是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传染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二是将包括贫困传染病患者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经医疗保险报销后仍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三是加大对艾滋病患者的关怀救助,进一步减轻社会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6]


“继续加大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减少艾滋病传播,切实维护社会稳定。”[7]



从提案和回复的数量来看,艾滋病问题是代表们和政府关注的一大焦点,这些相关的政策变化也直接影响着LGBT+群体中的感染者们。


一方面,这些内容展现出对感染者保障的重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治疗覆盖率、减轻歧视。这些措施都为感染者提供了更全面、更细致的生活保障。


另一方面,这些内容也体现出对艾滋病防治的强调:包括宣传教育、普及检测,加大对感染者犯罪的打击力度等。但是,在加大刑罚力度之前,我们需要思考如何对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进行认定的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解释和规范的执行过程,那么感染者的行为很容易就会被扣上“故意传播艾滋病”的罪名,造成对其权利的侵害,需要我们足够警惕。



图源: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

皇后乐队主唱Freddie Mercury(片中主角)就是一名感染艾滋的同性恋者



还有一些议题虽然没有出现在最新的提案中,但是已经在往届会议中多次出现,并且收到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回复,离具体的落实又近了一步。



 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推动建立短缺药品信息收集和汇总分析机制。加快建设药品使用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网络。


建设全国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平台。根据监测结果,开展基础信息调查核实,梳理临床易短缺药品清单。有针对性地解决如鱼精蛋白、青霉胺、巯嘌呤、赫赛汀等100余种药品的供应问题。”[8]



 使用医疗社工和志愿者 

 

“一是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医院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建设

二是鼓励医疗机构引进临床与咨询心理、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

三是将“助医”明确为志愿服务组织的重点服务领域。将“医疗卫生”作为单独服务类别,为医务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和志愿服务项目的发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9]



 医疗服务中的知情同意 


“一、加大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业规则宣传教育,让广大医务人员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执业,有效地维护好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将患者医疗签字自主权纳入住院医师培训内容。

我们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结合您的建议认真研究,以推进医疗服务中的知情同意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10] 


卫健委不仅积极地答复了艾滋病相关问题,还针对短缺药品、医疗社工、手术签字等问题都给出了回复,呈现出医疗方面的改革需求。对LGBT+群体中有医疗需求的人来说,这些都关系着Ta们切身的利益。


首先,以跨性别者为例,Ta们需要的不少激素类药物在购买过程中都存在障碍,如果能尝试通过公开的信息收集和汇总分析机制使这些药物进入短缺药品清单,保障其供应,那么将极大地改善其购买上的困境。


其次,鼓励推行的医疗社工和志愿者制度开始更多地关注到心理层面的问题,对于极易受到歧视和暴力的性少数群体来说,这意味着更细致、更全面的医疗服务。同时,对医疗志愿服务组织注册的支持,也给致力于为性少数群体提供社工或心理服务的社会组织带来了新的可能性。


2017年的“榆林产妇事件”,引发了大家对于手术签字问题的讨论,去年两会上就有代表提出相关建议并得到了回复。其实,这对性少数群体来说也十分重要的现实问题,主要体现在性别重置手术的签字问题上。


根据《性别重置技术管理规范》,手术前只需“提供已告知直系亲属拟行性别重置手术的相关证明”,但在实际操作中,医院往往要求父母必须签字,这为跨性别者设置了更大的障碍。因此,真正尊重患者的医疗签字自主权、完善知情同意制度,具有重大的意义。



 废止收容教育与合宪性审查 


“近年来,收容教育措施的运用在逐年减少,收容教育人数明显下降,有些地方已经停止执行。通过调研论证,各有关方面对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已经形成共识,启动废止工作的时机已经成熟。”[11]


在连续四次提出关于收容教育的提案后,去年年底,政协委员朱征夫收到了法工委的回复。继收容遣送、劳动教养之后,收容教育制度也走到了废止的关头。


收容教育,即指公安机关可以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六个月至两年的教育、劳动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典型的“法外之刑”。这种不经正当程序就可以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制度,对人权和法治都造成了侵害。对人权保障来说,废止是一个比较积极的信号。


值得我们关注的还有去年提案中提到的“合宪性审查”,这是首个针对合宪性审查的提案。代表认为《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与《宪法》、《立法法》等上位法中关于人身自由的保障相违背,因此应该通过审查予以修改或废止。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从官方的表态就可以看出,“合宪性审查”很有可能会成为重要的立法参与方式。那么,其中是否有LGBT群体的参与空间呢?


举一个比较简单的例子,《性别重置技术管理规范》要求手术对象必须“未在婚姻状态”,这就意味着已婚的跨性别者必须先离婚才能进行手术。


同时,《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这里就出现了下位法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有进行“合宪性审查”的可能性。即使现在提出审查建议的现实阻碍还有很多,但实践本身就能在大众传播和经验积累上带来许多增益。所以,希望多元性别群体也能多多关注这一议题的发展。



好了,今年的两会系列文章到这里就要和大家说再见啦~

(点击下方链接,可阅读本系列其他文章)

2019同看“两会”(1):“两会”好用吗?“售后服务”怎么样?

2019同看“两会”(2):劳动人民最光荣,就业歧视大不同

2019同看“两会”(3):一大波彩虹宝宝要来啦?

同看两会(4):更好保护LGBT未成年人权益,机会就在眼前!


对于这些与我们关系密切的议题,同语也会持续关注,绝对不会放过任何新的动态的。也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同语,积极地在评论区留下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每一个政策的推动都离不开大家的关注和发声噢!



我们后会有期~



注:参考资料及相关链接(滑动查看喔)

[1]全国人大-蒲彬彬 

http://epaper.cqrb.cn/html/cqrb/2019-03/08/004/content_226858.htm

[2]全国政协-张威 

http://www.sohu.com/a/300195302_114731

[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57号(文化宣传类089号)提案答复的函http://www.nrta.gov.cn/art/2018/12/20/art_2545_39999.html

[4] 对《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的两点分析http://news.ifeng.com/a/20170701/51352749_0.shtml

[5]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269号建议的答复

http://www.nhc.gov.cn/wjw/jiany/201901/d3abf9e40e08481c82a6e32099009f52.shtml

[6]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64号(医疗体育类058号)提案答复的函http://www.nhc.gov.cn/wjw/tia/201811/b9cd19a94a644a8c8c77416e005c222e.shtml

[7]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400号(医疗体育类328号)提案答复的函

http://www.nhc.gov.cn/wjw/tia/201901/f02ffa7946244b11a4f597dfaf0126ce.shtml

[8]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17号(医疗体育类029号)提案答复的函

http://www.nhc.gov.cn/wjw/tia/201811/76a6b2c6f33140bc94fcc5398bb7feb8.shtml

[9]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021号建议的答复

http://www.nhc.gov.cn/wjw/jiany/201812/feba51078f6b4d958706998c15a20f90.shtml

[10]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18号建议的答复

http://www.nhc.gov.cn/wjw/jiany/201812/b0bcefbbee69427e8aad1b7957d5f79b.shtml

[11]《朱征夫:废止收容教育是法治发展趋势》

http://www.sohu.com/a/298558959_114988





撰稿:邹杨

编辑:2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