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将家庭暴力的定义延展到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该法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既没有进行描述式定义,也没有进行列举式定义,根据文义,这一语汇理应包括共同生活的同性伴侣。
遗憾的是,在实践中,对于共同生活的同性伴侣间的暴力是否在《反家庭暴力法》治理范围内,还没有明确答案。[1]2015年12月,在《反家暴法》通过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人”是否包括同性恋的同居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在回答该问题时,先是称:
“家庭成员之外共同生活的人,包括监护、寄养、同居生活的,法律没有具体的指向,我不好说包括还是不包括。我们留下一个空间,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有一个司法解释的空间,未来我们把这个问题留给司法解释处理。”[2]
但郭主任随后又补充道:
“我再补充回答一下刚才美联社记者提出的关于同性恋的问题,可能没有给你一个确定的回答,现在我给你进一步的确定回答。我们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是根据现实中出现的家庭暴力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家庭成员之间发生家庭暴力,有很多实发案例,共同生活人员之间发生暴力的也有很多实例,你所说的关于同性恋在我们国家,我们还没有发现这种暴力的形式,所以给你个确定的回答,应该说共同生活人员不包括同性恋。”[3]
还没有发现这种暴力的形式
诚然,郭主任的解释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符合对法律条文进行文义解释的原则,但他的先后两次回答反映了在制定该法时,行政部门认为同性恋之间的暴力行为不属于该法保护范围,理由是政府“还没有发现这种暴力的形式”。
反言之,如果有足够多的“实发案例”以证明同性恋之间的暴力确实广泛存在,那这种暴力形式就应当明确纳入《反家暴法》的保护范围。因此,搜集同性伴侣间暴力行为的实例和数据尤为重要。
有足够的实证证据后,我们可以积极[1]进行立法参与,让政府意识到同性伴侣间也会有严重的亲密关系暴力问题,且其发生率可能高于异性恋伴侣,政府有必要将这些受害者纳入法律的保护范围。首先,我们可以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反家暴法》做出立法解释,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包括共同生活的性少数群体(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制定的法律所作的解释称为立法解释,同被解释的法律具有同等的效力)。
其次,我们也可以推动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澄清这个问题(注: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具有约束力,是办案的依据)。再次,当个人诉至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或其他救济时,我们也能让人民法院在发挥司法解释的职能时有足够的实证支撑。
那么应当如何搜集符合科学严谨性的实例和数据呢?我们先来看看美国是如何研究性与性别少数群体中的亲密关系暴力的。
亲密关系暴力
亲密关系暴力指在浪漫关系里发生的任何过度的控制和攻击行为,体现为言语、情感、身体、性关系等不同形式。其含义与家庭暴力有重叠也有区别。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威廉姆斯研究所在2015年发布了一份报告,对针对性与性别少数群体中亲密关系暴力的现有研究进行分析。报告回顾了1989年至2015年之间的42份相关研究。其大部分研究发现,性与性别少数群体中亲密关系暴力的发生率与一般人群相当或更高。
我们先来看看这42份研究都得出了哪些具体结论。
A.
不同群体之间的家暴发生率
性少数女性
•女双性恋遭遇亲密关系暴力的可能性比异性恋女性更高
•性少数女性遭遇亲密关系暴力的频率在数据上比异性恋女性更高,但差异不具有统计显著性
•一项研究估计3.6%的女同性恋曾遭遇过亲密关系暴力
•男性和女性共同导致了性少数女性群体中亲密关系暴力的普发性
性少数男性
•一项研究估计26.9%的男同性恋曾在人生中遭遇过亲密关系暴力,而12.1%的男同性恋在受访前一年内有过此类经历
•一项研究估计性少数男性(包括男同性恋、男双性恋和男男性行为者)中亲密关系暴力的发生率为3.1%
跨性别群体
•跨性别群体遭遇亲密关系暴力的频率与性少数人群和顺性别人群持平或更高,调查结果在31.1%到50.0%的范围内
•仅有一个研究直接对比了跨性别人群和顺性别人群中亲密关系暴力的发生率,研究发现20.4%的顺性别人群遭遇过亲密关系暴力或约会暴力,而跨性别人群中这一数据是31.1%
•亲密关系中的性侵害在跨性别人群中的发生率在25.0%到47.0%之间
B.
受害者寻求帮助的障碍
•家庭暴力的法律定义中可能排除了同性伴侣间发生的暴力
•求助过程中可能有被迫出柜的风险,也可能遭遇来自家庭、朋友和社会的排斥与孤立
性与性别少数群体中的受害者在求助时会面临与其性取向和性别认同有关的特殊障碍
•缺少针对性的援助资源或缺乏对该群体友善的资源,又或者该群体不了解可利用的资源
•援助提供方的工作者可能有恐同心理,性与性别少数群体也可能与有恐同倾向的非LGBT受害者接触
•对执法部门和法院能否有效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信心不足,对这些部门是否对性与性别少数群体的有足够的包容性也存疑
C.
援助资源的质量
私人咨询师
•通常很有帮助
庇护所
•帮助有限
•性与性别少数群体中的家暴受害者担心在庇护所遭遇恐同 •性少数男性和跨性别人群担心庇护所不接受他们
医疗服务
提供者
•帮助有限
•医护人员对跨性别议题缺乏了解,跨性别人群在向医疗服务求助时可能遭遇特殊的困难
执法部门
•通常没有帮助
D.
未来的研究建议
1
现有研究中很少使用随机选择的有代表性的样本
2
针对跨性别人群的研究非常有限
3
研究者应更多地关注减少暴力、援助受害者项目的有效性,以帮助服务提供者做出改善
更具代表性的调查样本
参照威廉姆斯研究所的报告,我们如何能更好地在中国进行相关研究呢?
哥伦比亚大学的梅耶教授和威尔逊教授曾指出,取样是在进行性少数群体研究中最重要的一环。不适当的取样设计可能导致有偏差的结果,从而误导其他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和从业者。在性少数人群的调查中,没有哪一种抽样方法是绝对的正确或不正确的,研究者需要评估每一种方法在各个研究问题和研究设计背景下的优缺点。[4]
目前较为迫切的问题是,我国的相关研究还很有限,缺乏性与性少数群体中家暴发生率的系统数据。同语于2009年完成了中国第一部性少数群体的家暴情况报告——《中国女同(双)性恋者家庭暴力状况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有48%的受访者因性倾向而遭受到来自原生家庭的暴力,42%的受访者受到来自亲密关系的暴力。[5]2015年,同语发布了《中国性少数群体家庭暴力研究报告》,该报告显示曾经遭受家庭暴力的女同/双性恋者比例高达68.97%,其中来自原生家庭的暴力的比例为49.16%,来自同性伴侣的暴力为42.64%。[6]但是,目前尚未有关于跨性别群体和男同/双性恋的相关数据。
同时,由于资金、人力有限,现有研究尚存在着样本量较小、样本本身缺乏代表性的问题。例如,北京同志中心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于2017年发布的《中国跨性别群体生存现状调研可视化报告》,采用了线上问卷的调查形式,发放问卷的主要渠道为微信、微博、百度贴吧等社交平台。[7]最终的调查虽然覆盖了大陆地区的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但来自北京、广东、上海、山东、浙江的受访者占到全体样本的42.4%。[8]同时,87.8%的受访者的年龄在30岁以下,54.3%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教育程度,82.7%居住在城市。[9]可见,由于通过网络平台发放、提交问卷的局限性,这样的调查样本在受访者的年龄、教育程度和所处区域等方面都欠缺代表性。
威廉姆斯研究所的报告建议,在一般性调查中加入与个人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相关的问题,以得出更客观的结论。一个可能的思路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每十年会进行一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其中包括对女性遭遇家庭暴力的发生率的调查。在2011年进行的第三期调查显示,在婚姻生活中曾遭受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10]调查结果未对在婚姻生活之外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频率做调查(或未公布相关结果),也未特别针对女同性恋人群和跨性别人群进行调查(或未公布相关结果)。第四期全国调查预计于2020年左右进行,如果能敦促相关政府机构在类似的全国性调查中加入针对性与性别少数群体的设问,将对相关研究大有裨益。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认识到中国的同志议题还远没有主流化,参与到一般性调查中的难度很大。同志组织也可以着力于进行焦点小组访谈、报道典型案件,获得政府和媒体的关注。威廉姆斯研究所的报告涵盖的42份研究,在调查对象招募途径、调查方法、样本大小等方面虽有不同,但都与各项研究的具体目的紧密相关。比如,某项研究是为了了解女同性恋在遭受亲密关系暴力后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需求,研究者则选择在同志健康医疗中心发放纸质问卷。
在推动立法进步的同时,我们也应更多地关注如何才能使家庭暴力或亲密关系暴力的受害者更好地获得所需援助。例如,在遭遇到亲密关系暴力时,性与性别少数群体更倾向于向非正式的私人网络求助。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监督这些私人援助项目的效果?如何帮助改善这些项目的质量?又比如,在我国,庇护所能否为性与性别少数人群提供帮助还是未知数。虽然《反家暴法》第十八条规定政府可以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但现实中受害人常常不愿向庇护所寻求帮助或无法得到庇护所的帮助。[11]而对于性与性别少数群体不能有效利用家暴庇护所的具体原因,尚缺乏系统的研究,也使得相关的政策推动难以进行。
致谢
本文中介绍的相关研究及报告均可直接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威廉姆斯研究所(Williams Institute)网页上浏览及下载:https://williamsinstitute.law.ucla.edu/。在此对威廉姆斯研究所为撰写本文所提供的便利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1] 阚凯,刘剑平:论《反家暴法》人身保护令的困境与出路,知与行,2017年5月,总第22期第5期,第37页。
[2] 央视网新闻: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发布会,就反恐法等问题答问。2015年12月27日,链接:http://news.cntv.cn/2015/12/27/ARTI1451203762242433.shtml 。
[3] 见上。
[4] Ilan H. Meyer and Patrick A. Wilson (2009). ‘Sampling Lesbian, Gay, and Bisexual Populations,’ Journal of Counseling Psychology, 56(1), p. 23.
[5] 同语:《中国女同(双)性恋者家庭暴力状况调查报告》,2009年。
[6] 同语:《中国性少数群体家庭暴力研究报告》,2015年,第30页。
[7] 北京同志中心,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中国跨性别群体生存现状调研可视化报告》,2017年,导言。
[8] 见上。
[9] 见上。
[10]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课题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妇女研究论丛,2011年11月,第6期总第108期,第14页。
[11] 中国经济网:重庆设立家暴庇护所,开业15个月仅一人入住。2011年03月09日,链接:http://district.ce.cn/newarea/roll/201103/09/t20110309_22282281.shtml;华商新闻:消除家庭暴力,宁波反家暴庇护所门可罗雀。2011年9月14日,链接:http://news.hsw.cn/system/2011/09/14/051102324.shtml;网易新闻:反家暴庇护中心两年仅接待15名女性,求助量低暴露了什么?2012年2月8日,链接:
http://news.163.com/12/0208/16/7POLKHN800014JB5.html#from=relevant;网易新闻:尴尬的反家暴庇护所,成立一年无人入住,2017年3月4日,链接:http://js.news.163.com/17/0304/11/CEM9ISSK04248EA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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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WKK
排版 | 维允
编辑 | G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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