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 | 单身女性或允许做试管婴儿?!你的参与促成改变

为单身生娃投票的 同语



同语在2016年发布了《国内非婚女性生育状况调查报告》[1],调查了661名性少数的生育意愿,在全部非婚女性样本中有近45%的人有生育的意愿。可见,许多拉拉都希望拥有自己的孩子,但目前中国法律既不承认同性伴侣或婚姻关系,也不允许单身女性独自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冷冻卵子、试管婴儿),等于堵死了拉拉们合法生子的渠道,是对拉拉和其他所有单身女性生育权的严重侵犯。


然而,这个现状可能马上就会迎来改变!


期待地搓起手手!~


中国日报(China Daily)在7月18日一条微博中报道,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健委)积极肯定了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并表示将就单身女性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问题,研究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日报同时发起了一次微博投票——“单身女性是否有权通过人工辅助生殖方式生子?”。


图自中国日报微博截图


中国日报作为中国权威的官方媒体,它的投票是政府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积极参与此投票对改变目前的法规有重要意义本次投票将于不到5天结束,在此呼吁本文读者都能积极参与投票,发出社群的声音。截止本文发稿为止,此投票已经有四万多网民的踊跃参与,现在就差你一票!请戳。


复制投票链接到浏览器打开:https://vote.weibo.com/poll/138841301 ,投出你宝贵的一票~

(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





虽然在法律层面,国家并没有明文禁止单身女性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但是部门规章层面,实际上这一渠道还是受阻塞的。根据卫生部(现卫健委)发布并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当符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规定”;以及卫生部(现卫健委)2003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中规定“医务人员必须严格贯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得对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而国家卫健委此次发声,是回应上海的李珺律师在今年6月20日向卫健委法制司寄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书》。李珺律师建议卫健委修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不允许单身女性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规定,并落实对于单身女性的生育权的保护。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表示,我国现行有关法律并未禁止单身女性生育[2],卫健委将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凝聚共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女性生育、就业和职业发展权益。


事实上,这不是政府对此议题第一次发声。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就曾提交了“呼吁放开对单身女性生育权限制”的建议信。国家卫计委(现卫健委)于当年12月27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就给出了回复,表示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广泛深入调查,加强研究论证,密切关注“冷冻卵子”等技术发展,积极做好可行性研究,审慎推进临床应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单身女性的合法权益。”[3]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因此,在医学技术可以提供生殖辅助技术的情况下,不应该基于性取向或婚姻状态做区分,政府有责任给予女性选择生育方式的自由权及给予尽可能充分生育保障,至少不应剥夺其实施生殖辅助技术权利。


都看到这里了,还不快戳左下角“阅读原文”投票,十万火急!!!


不说了,本编也要赶紧投票去了。





注 释

[1]《国内非婚女性生育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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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an.baidu.com/s/1ILlnU5QDhk8J_0jEKMiyKQ

[2]未婚女性自然受孕可以生子

[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395号建议的答复,

http://www.nhfpc.gov.cn/zwgk/jianyi/201712/8a24174d2522466997c6942c65052ce5.shtml



作者 | 邓丁满

排版、编辑 | G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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